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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拟取缔会计师公会监管职能 监管权或交财汇局

  • 作者:babyang
  • 发表于:2010-04-12 16:06:42

4月12日消息,消息人士透露,香港有意将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监管职能,全盘转交财务汇报局负责,以提升本港会计业的规管水平和效率。
 

据香港媒体报道,香港会计界一向奉行的“自我监管”制度,或许要面临巨大变动。消息人士透露,港府有意将香港会计师公会的监管职能,全盘转交财务汇报局(简称﹕财汇局)负责,以提升本港会计业的规管水平和效率。由于个中涉及不同机构(例如会计师公会、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)的既有利益,是以当局未敢轻举妄动,现正“非正式”询问若干会计界人士意见,希望能“先试水温”,稍后始订定具体的改革路向。
 

近年不断有会计师卷入假帐或专业失当事件,令人关注香港的会计业规管制度,是否存有漏洞?消息人士透露,港府正检讨会计师公会及财汇局的分工,初步意向是将公会的规管职能转交财汇局,令财汇局成为香港唯一法定会计界监管机关。据了解,这构思港府已酝酿多时,并非因为近日发生的事件,例如毕马威会计师卷入洪良(0946)“造假”案等,才突然有改革意向。
 

外国会计界多法定机关监管
 

消息人士指出,英国、澳洲等主要海外金融市场,甚至中国大陆,都是由法定机关监管会计业,有别香港由业界组织“自我监管”,香港也是时候因应世界趋势作检讨。再者,企业跨境上市的情况愈见普遍,企业帐目不但涉及不同地区的报表,亦涉及不同地区的核数师,各地当然要在会计规管和执法的问题上多加沟通,甚或签订互认协议。要是香港欠缺一法定“对口单位”与海外机关磋商,或会妨碍香港金融市场的发展。
 

会计师公会现独揽监管权
 

07年成立的财汇局,虽然是法定官方监管机构,但职能及权力远不及会计师公会,“只能调查,无权处分”。财汇局只可调查涉及上市公司的会计师违规事件,虽然去年开始有“主动调查”权力,但大部分个案都是靠会计师公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转介。完成调查后,财汇局要将调查结果转交会计师公会,再由公会决定如何处分涉案会计师。
 

香港会计师公会虽只是业界组织,但除了在财汇局成立后,不再调查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违规个案外,基本上包办了所有会计界监管工作,例如发牌、制定会计及业界规则、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监控、以及处分会计师等。
 

据了解,港府并非想把公会的职能“一刀切”,只是想将关乎较多公众利益的监管工作,交由财汇局统一负责。换言之,考试、发牌等工作,当局倾向由公会保留,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审查、违规个案调查、执法和处分权力,则有意交由财汇局负责。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审查,意旨定期检视事务所的执业水平及内部监控,是否符合应有的监管标准。
 

不过,消息人士指出,有关研究“是非常初步”,港府正“非正式”听取业界意见,惟最终会否改革,或是如何改革,都未有定案。再者,如要有任何改变,当局都要正式咨询公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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